日期:
2017-04-10 11:17
標題:
最新消息-106學年度免試入學-國中端學生志願服務與品德表現積分採計期限為5月11日,相關事項請注意。
內容:
1.國中端學生志願服務與品德表現積分採計之截止日期為106年5月11日。
2.請注意,需及時於5月11日完成志願服務時數累積、改過銷過或累積記功嘉獎,始能納入積分採計。
附檔:
(無)
承辦人:
鄭如玲